RTB 以超过法定时效驳回租客赔偿申请
- 捍理说法栏目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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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理律师事务所(Henderson & Lee Law Corporation)很高兴分享本所在卑诗省住宅租务仲裁处成功代表房东,以法定时效抗辩成功驳回租客提出的赔偿申请。
本案(RTB File No. 910188135)中,租客依据《Residential Tenancy Act》第 51 条提出赔偿申请,主张房东在以“房东自住”为理由终止租约后,未能实现通知中所述目的。

两年法定时效抗辩
本所王期汉(Chris Wong)律师代表房东指出:租客的申请已经超过《Residential Tenancy Act》第 60 条规定的两年法定时效,因此其索赔请求依法失效。证据显示,双方租约已根据房东发出的“两个月房东自住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正式结束,但租客直到 2025 年 2 月 24 日才正式提出赔偿申请,已超过法定期限近一个月。
租客则主张,由于其曾对终止通知提出异议,并在通知生效日期后继续短暂居住,因此时效应从实际搬离日期开始计算。然而,本所律师成功指出:仅仅提出异议,并不会自动改变租约的法律终止日期,除非该通知被正式撤销、租约被恢复,或 RTB 明确裁定新的终止日期。

RTB 全面驳回申请
RTB 最终采纳了房东一方的法律意见,并明确认定该租约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已经终止。因此,仲裁员裁定租客的索赔依据《Residential Tenancy Act》第 60(2) 条“已经失效”,并全面驳回申请,且不允许重新申请。
本案启示
本案体现了多个重要法律原则:
RTB 赔偿申请受严格法定时效限制;
即使案件本身可能具有争议,逾期申请仍可能导致索赔完全失效;
对终止通知提出异议,并不会自动延长租约法律终止日期;
在租务诉讼中,程序性法律问题往往可能直接决定案件结果。
捍理律师事务所长期为卑诗省房东、物业业主及房地产相关人士提供 RTB 听证、赔偿争议、终止租约通知及住宅租务诉讼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