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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对方没有​钱还我,我是否还应该去法院告他/她呢?​(视频内容)

已更新:2023年5月4日



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金钱往来,若处理不得当,就无法避免会引发矛盾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当借贷纠纷发生时,很多当事人都选择软处理,明知对方没有​钱还后,不确定我是否还有必要去法院告对方?因为多数人都会担心即便胜诉,由于对方没有钱不能执行判决,使得一切变得没有意义,反而浪费了人力和物力。


债权人有这样一种疑虑再正常不过了。实际上,即使是律师对于欠债能否追回也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通常诉讼的目的不仅在于追债,而是要保留自己合法的追诉权力。各省对于债务都有时间上的限制,大多数必须通过法院进行诉讼,而提出的权利主张都受到时效期限的限制,即必须在有效期内提起法庭诉讼。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将导致丧失行使索赔的权力。欠债的人如果不愿意还钱,或者说没有能力及时还钱,都有可能一拖再拖,而债权人通常没能及时做出法律上的行动,想着等对方“有能力”,或给予对方再一次机会,这类“默许”拖延的行为,都有可能使得自己错过诉讼时效。


即便没有做好诉讼的准备,一般也建议债权人应当及时寻求律师意见,或者说通过律师去达成和解协议,确保自己的法律义务不会被侵害。具体相关的话题,请看以下最新一期【捍理说法】的视频中李黎律师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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