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所有文章内容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特此提醒读者不要依赖于本平台的任何法律文章做决定。如有法律事项需要处理,请联络律师寻求法律意见。
公司商业法一直是笔者(韩蕾律师)的主业。过去的几个月虽然疫情肆虐,但笔者的很多客户仍然在逆境中敏锐的发现了商机,纷纷在BC省设立公司、为自己的初创企业设计股权结构、在合伙人之间妥善订立股东协议,或进行种子轮、天使轮乃至A轮B轮的投资,同时伺机进行并购买卖。
这些人中,既有很多成功的企业家需要在加拿大BC省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也有很多大型跨国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在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资金后决定开始创业。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甚至留学生,在加拿大第二大繁华的城市温哥华发现了不错的商机,希望借助BC省优惠的小企业政策,跻身创业者的行列。
但是,在与很多客户的沟通中笔者发现,无论是久经沙场的企业家、背靠大企业受过良好培训的职业经理人,还是从祖辈父辈那里继承了经商头脑的年轻人们,对现代企业的独立法律人格,以及企业中各个角色的法律定义和关系,还存在着不少的盲区。
而这种法律上的盲区,对一个初创企业来说可能产生致命的后果。例如前一段时间在国内闹得沸沸扬扬的比特大陆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的事件。从媒体报道的公司两位创始人夺权的方式和手段来看,除了博眼球,很多方式在法律上并不能站的住脚,也因为没有真正理解公司法,防守的一方创始人采取的措施迟迟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错失很多运用公司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良机。
再比如前一阵子同样惹人关注的当当网创始人大战,可以看出创始人当初在创立公司的时候,并没有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或纠纷设计好应对的方案。导致问题一旦出现,对公司、创始人或投资人来说就有可能是相当严重甚至致命的风险。
笔者今天想和大家聊一聊创业者必备的最简单的公司法知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及股东权利的基本概念。
组织企业的形式其实有很多种,常见的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以信托基金的形式來组织企业进行商业活动。今天讨论的是诸多企业形式中最常见的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缔结契约、开立公司账户、获得银行贷款、在诉讼案件中成为单独的原告或者被告,或以自身的名义拥有别的公司的股份、购买资产,等等。在加拿大稅法上,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一样,需要单独报税。
有限责任公司的拥有权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拥有者被称为股东。股东拥有公司的形式,是通过公司的股份来实现的。股东通过向公司注入资本投资款,来换取一定数量的股份,从而获得了某种比例的公司所有权。
如果今天某位读者想创业,其实也很简单,只要成立一间公司,并给自己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成为公司的股东,就获得了公司的百分之百的拥有权。
附着在股份上的股东权利
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是如何实现的呢?
股东权利很大程度上是通过附着在公司股份上的一系列权利来实现的。如果没有经过特殊规划和涉及,在BC省公司法上,持有股份的股东一般有以下三项基本权利:
1.投票权
公司法或者公司的章程会规定股东对哪些公司事项有权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进行投票,或以书面股东决议的形式来决定。
在没有特殊规划和设计的情况下,股东投票权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可能就体现在选举董事会成员上。现代公司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股东作为拥有人很多情况下并不直接负责公司日常经营,而是由股东通过投票选举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事项进行管理。股东选举董事会就相当于选举出能够代表自己管理公司的人员。通过掌握了选举董事会的权利,股东们间接的体现了对公司的所有权。
另外一些比较常见的需要股东投票的公司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的章程,或修改公司的股权结构。比如新增一个种类的股份,或修改现有某个种类的股份的权利和限制。公司如果决定要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卖出绝大部分的资产,也需要股东投票进行决定。
股东的投票权结构是可以经过特殊设计的。有些公司的创始人为了保护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防止投票权被后续的投资人稀释,就可以采用AB股结构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投票比例。但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否有利,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分红权
分红权可能是很多股东最看重的一项权利。在没有经过特殊设计的情况下,公司如果产生了盈利,也有足够现金流,公司的董事会就可以决定拿一笔资金出来对股东进行分红。
按照BC省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只有一个种类的股份,但是有多名股东,也就是说,公司成立之初只设立了一个种类的股份,颁发给多名股东,那么一旦董事会决定分红,这笔分红的资金就需要按照股东间的持股比例来进行公平的分配。因为持有同一种股份的股东享有平等的分红权。此时公司就不能决定只给其中的某一个或两个股东分红。
如果经过特殊设计,公司设立了不同种类的股份,那么就有可能在持有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之间灵活设置不同的分红权或设置优先层级,这也是在公司股权设计中经常涉及的问题。
3.剩余资产分配权
附着在股份上的第三种基本权利是,在公司进行资本缩减或破产清算的时候,股东有获得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例如,如果一个公司决定不继续经营,需要进行资产清算,在公司偿还完所有的债务、税款和其他需要优先处理的偿付义务之后,如果还有剩余的资产,就需要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创业者们千万别小看股东这三种默认的权利。在公司的长远发展中,是否会出现围绕着股东权利以及大股东小股东之间的博弈而产生纠纷,往往就决定于公司成立之初,是否对公司股权架构和股东权利进行了妥善的思考和设计。一个进行过优化和妥善设计的公司框架结构,无疑可以让公司走的更远、更平稳。
在加拿大创业从法律到税收各个方面的政策还是比较友好的。最近由于处于新冠疫情期间,政府还给予小企业在职员工75%的工资补贴以及其他贷款补贴福利。政府在努力减轻小公司因为疫情带来业绩损失的压力。
在加拿大,大部分创业公司经常会遭遇各种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签署合同、融资过程以及员工管理等三个方面。但公司法律问题是一个涵盖面很广,实际内容非常复杂的领域,很多工作只有专业的法律人士才可以完成。如需了解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捍理事务所预约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Comments